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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公开征求阜阳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8-22 17:28:21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广泛征求对阜阳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2〕17号)

  二、收费管理形式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形式,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收费标准

  (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限额每生每月960元。

  (二)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限额每生每月1160元。

  托小班、乳儿班托育费按托大班相应标准上浮30%执行,半日托收费标准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 60% 执行。计时托、临时托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由托育服务机构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

  幼儿园开设托班托育费收费标准按阜教基〔2022〕26号文执行。

  2023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阜阳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fyfgwsfgs@163.com。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705B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3560418  电子信箱:mbxq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