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学专委简介 组织机构 通知与公告 学专委活动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观点聚焦 行业动态 联系我们
学前专委会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站内搜索
今天是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动态
 
会员申请
通知与公告
·学前专委会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2022 中国民办学前教育行业发...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征集全国...
·关于召开第十三届(2023)中国...
·关于转发“2023学前教育发展大...
·关于2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祝广大民办幼儿教师节日快乐!
·2022年中国民办学前教育行业发...
行业资讯 更多...
· 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新政...
· 宁波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
· 沈阳出台政策助推学前教育
· 2014年嘉兴市学前教育发展情...
· 中国民办教育行业里程碑:国...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行业动态
宁夏12部门联合启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治理重点治理7大类23项内容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4-19 15:45:14

  3月23日记者获悉,为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的权益,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通知,3月20日起,对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治理7大类23项内容,确保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全覆盖。

  治理内容包括:

  ●培训资质方面

  1.没有取得行政许可、没有进行法人登记,或经营多种非学科类业务没有取得全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证照不齐,私自开展培训的。

  2.使用未经审批的名称,或擅自更改名称、办学地址、培训类别,超范围经营的。

  3.未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没有实现全流程监管的。

  ●培训行为方面

  4.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5.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不相适应,不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的。

  6.违反《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阴阳培训材料”等行为的。

  7.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

  ●师资条件方面

  8.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任教的。

  9.从业人员不具备体育、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职业(专业)能力,没有相应专业资质证或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的。

  10.聘用外籍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收费管理和其他经营行为方面

  11.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未坚持公益属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合理,随意涨价或频繁调价,收费项目和标准未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的。

  12.收费未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未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和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

  13.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的。

  ●预收费监管方面

  14.预收费未进入或未全部(额)进入本机构托管银行收费专用账户,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没有做到“一课一消”的。

  15.收费专用账户未向社会公开,没有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并提醒通过专用账户交费的。

  16.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超过5000元的。

  17.未按规定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或擅自删减合同中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规定内容的。

  ●广告管控方面

  18.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广告牌、网络平台、微信群等刊登、播放校外培训广告的。

  19.发布虚假违法培训广告,对培训效果做出明示或暗示性保证性承诺的,或以任何形式宣称或暗示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

  ●安全隐患方面

  20.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机构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敷衍塞责,存在安全隐患的。

  21.培训场所条件不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22.未在教室、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周边等场所配备无死角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未设置明显提示性标识的。

  23.培训场所实际使用面积未达到行业规范要求的,以及使用的培训器材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705B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3560418  电子信箱:mbxq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