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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彬:《意见》彰显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国家责任
来源: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1-30 8:59:27

1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整个学前教育行业作出方向性调整和规范;11月16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针对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列出了11种应予处理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两个重磅文件相继出台,学前教育领域掀起巨大波澜。学前教育系列新政出台,一时间自媒体火爆解读。人民政协报教育周刊邀约部分学前教育从业者和专业人士,听他们怎么说。 


在学前教育发展大变革的新时期,广大民办学前教育从业者,只要真心为了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把自己的付出和国家民族发展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就会从容淡定,一往无前。

 
民办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长杨志彬:
 
《意见》彰显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国家责任
 

    201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有九章35条,重申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在总结已有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的总目标,提出了新要求、新措施。

    发展学前教育:国家的责任与担当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民族未来。

    《意见》在肯定学前教育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坦率承认其发展中存在的不足,看到了我们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如: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意见》重申,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的中期发展目标。提出保障完成目标的一系列保证具体措施。

    《意见》是党和国家对全国人民宣示的承诺书,彰显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与担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

    《意见》强化了地方政府职责

    《意见》就大家关心的分类管理问题,在第23条“稳妥实施分类管理”中明确提出要求:民办幼儿园率先完成分类管理。规定:“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分类管理政策。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类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在此期间,县级以上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衔接等工作,确保分类登记平稳实施、有序进行”。

    小区配套园问题。使用小区配套园举办民办园,也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比较普遍的现象,涉及开发商、地方政府、举办者的复杂经济利益,涉及法律、地方财政等诸多问题。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由于地方政府推责诿过或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久拖不决,推进艰难。《意见》第8条“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中,明确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幼儿教师问题。缺乏幼儿教师的有效保证供给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教育部虽然原则提出努力方向,但是没有“硬指标”。《意见》要求教育部“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分类培训150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教师”。

    经费不足问题。经费不足一直困扰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公办幼儿园一度收取不菲的入园赞助费,民办园被不断指责“高收费”。问题的关键是缺乏科学的收费标准,无规可依。《意见》第11条要求“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同样提出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到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无证办园问题。这始终是困扰有证民办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说无证园也有存在的客观理由,但是因为不符合办园基本要求,事故多发,采用不正当手段与正规民办园抢生源,给正规园的发展造成冲击。但是一些执法部门采用实用主义策略,统计入园率的时候把他们在园儿童的数量包括在内,平时工作排除在管理范围之外,只要不出事,就不闻不问;出了问题推诿责任,致使无证园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意见》第25条提出必须“分类治理无证办园”要求:各地要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通过整改扶持规范一批无证园,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地方政府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限定在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综上所述,落实学前教育发展一系列政策的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时间临界点是从明年6月到2020年底。确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是《意见》的鲜明特色,在这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硬仗中,党中央国务院给各级政府下达了动员令,吹响了冲锋号。《意见》的精神符合广大学前教育人“办教育”的初心,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对高质量学前教育需求,适应社会进步的潮流。

    《意见》对2020年学前教育

    发展目标有修正

    《意见》在发展目标中指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意见》中对“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的文字表述没有变化,但是在“普惠率达到80%”的说明中有一个重要说明,“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也就是说,不是普惠园的园所数量要达到全国幼儿园数量的80%,而是普惠园在园幼儿的数量要达到全国幼儿在园总量的80%。

    如果是幼儿园总体数量的80%,那么将有民办园数量的60%将成为普惠园,否则就不能实现目标;如果是在园幼儿总数的80%,那么转为普惠园数量的民办园数量就会有一定的减少。2017年底,公办园和公办性质园的在园幼儿数量在公办和公办性质园的幼儿有2027.8万人,占44.081%,和目标相差35%,随着公办园数量的不断增加,在园幼儿总量的占比还会持续加大。我们应该看到民办园选择营利性的数量空间扩大了。

    《意见》引导学前教育回归教育本质

    《意见》公布后,众多媒体纷纷发文评论,其中绝大部分反映是对股市的负面影响,爆料某某民办学前股价下跌多少、某某学前股价受到重创等等。似乎中国的民办幼儿园都是或者绝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的组成部分,都是股东,民办学前教育的上市公司代表了中国16.4万所民办幼儿园的根本利益。

    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事实上,虽然上市公司内的民办幼儿园总量不足全国民办幼儿园体量的10%,股价的涨跌和90%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在我看来,在上市的民办园中不乏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孩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没有上市的举办者中也有投机取巧一心牟利者,不应该以是否上市作为评判对错好坏的标准。

    当前,坚决遏制民办学前教育被资本捆绑之风的蔓延,意在积极引领民办学前教育的正确导向,广大民办学前教育举办者应该认真贯彻落实。

    实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认真落实《意见》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任务要求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口头上,要让广大群众看得到、摸得着,得到学前教育发展的真正实惠。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成立党、政府、人大、政协、妇联和民办园代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对《意见》的落实情况。设立省级和县级政府的咨询热线,给民办园在普惠中、在分类选择中为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的一个通道;各级政府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理清“普惠”和“非营利”两者之间的概念内涵,扫清举办者的认识障碍。因为“普惠园”与“非营利园”两者之间是不完全相同的。由于概念不明晰,很多举办者很困惑,极大影响“推进普惠”和“分类选择”的顺利进行;信息公开,给人民群众一本明白账。国家为发展学前教育投了多少钱?投在了哪儿?地方投了多少钱?投给了谁?给民办园补助了多少钱?发给了哪个园?给哪些孩子资助了伙食费?政府要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公布于众、取信于民。

    另外,警惕“普惠”和分类选择中的腐败现象和“左”的错误做法。在分类选择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审议中,要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私有财产,因为有的举办者是用自家房屋开办的幼儿园,虽然他们的私家地不是教育用地,不合法,但是他们为当地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贡献。保护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是实现普惠目标的关键。

    还有,当前民办园“被普惠”“被非营利”的现象比较多,有的行政领导为了完成任务,强迫举办者选择“普惠”和“非营利”,剥夺举办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民促法》明文规定是:举办者自主选择。一些民办园按照领导要求选择了普惠和非营利,但虽然执行了政府制定的过低收费标准,而国家应给的补助长期难到位。

    有的地方干部,把上级下拨的补助款写在民办园名下,实际上这个园一分钱也没得到,但是又不敢问,怕得罪了领导,年审通不过。

    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过程中不应该一味追求硬件“高大上”,讲排场。有的公办幼儿园建设过于奢华。表面看是给孩子一个很好的环境,实际上导致了教育资源新的不公平。

    在学前教育发展大变革的新时期,广大民办学前教育从业者,只要真心为了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把自己的付出和国家民族发展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就会从容淡定,一往无前!

    来源:2018年11月28日 人民政协报教育周刊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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