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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栏
杨文:关于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与监管机制建设的建议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发布时间:2017-3-9 8:13:26

    强化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监管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的需要,也是提升国民素质的战略举措。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学前教育逐渐向低龄化延伸,将0-3岁婴幼儿纳入国民教育范畴, 实现从出生到学前教育一体化,已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2013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在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区等14个地区开展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然而,当前我国0-3岁早期教育起步晚、发展慢、水平低,大多数地区学前教育还未延伸到0—3岁,公共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更是空白,这一切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极不相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政府部门职责不清。当前,由于0-3岁早期教育还没有受到全社会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早期教育基本处于自由发展阶段,政府作为缺失。虽然政府有多个部门业务涉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但是由于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导致目前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府指导、服务、监管等推进工作都处于“真空”状态。

    二是缺乏政策指导。目前,尽管个别省市已经制定了0-3岁早期教育地方性政策法规,但是尚未出台全国性的政策法规,早期教育公共服务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和工作指导,直接导致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从业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制度缺失,造成市场混乱。
 
    三是经费投入基本来自民间。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地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主要是以民办教育机构提供的商业化形式存在,政府基本没有投入。
 
    四是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国早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职业资格标准至今仍在探索中,婴幼儿教育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提升我国学前教育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必须加快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对早期教育的管理监督机制。为此,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建立政府指导、服务、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
 
    2016年,上海市成立了市级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对建立规范化早期教育服务体系做出了创新探索。建议各级政府以此为借鉴,尽快将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的总体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部门主导,卫计委、妇联、社区、托幼机构和高校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的早期教育工作推进机制,从强化政府指导、服务、监管等方面推动早期教育健康发展。
 
    二、出台国家政策,指导规范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议在教育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全国性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政策和法规,为各省市制定适合本地的地方性法规提供依据和指南,以指导和规范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国早期教育的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政府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中来。政府可以通过建设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购买公共服务、培养专业人才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指导、服务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制定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早期教育,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投入机制。
 
    四、重视从业人员队伍培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事业的发展必须有人才作支撑。建议尽快实施婴幼儿师资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抓紧制定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和标准,在相关高校开设专业门类,加快多层次的从业人员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构建早期教育师资专业学科体系,提高我国婴幼儿早期教育质量和水平。
 
    (作者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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